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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12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广西自贸三十条”,就改革优先权、产业发展、财税金融、招商激励、引进人才、产城融合等11个方面提出了30项优惠措施,举全区之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1月3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广西新闻网记者 冼妍杏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3日讯(记者 冼妍杏)1月3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会上介绍了《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支持方式。
据介绍,为高标准建设好自由贸易试验区,2019年12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桂政发〔2019〕53号),简称“广西自贸三十条”,就改革优先权、产业发展、财税金融、招商激励、引进人才、产城融合等11个方面提出了30项优惠措施,举全区之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广西自贸三十条”实现了“三个首次”:一是广西首次出台贡献奖励政策,企业缴纳税费、对地方经济作出贡献的,就可以享受奖励,与地方政府分享财力贡献;二是广西首次出台跨境产业链支持政策,国内外企业只要将制造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布局在我区,并带动服务环节在我区集聚的,地方经济贡献部分,都可与企业分享;三是广西首次系统性出台总部经济支持政策,确定管辖外地两个或两上以上子公司,具有集中投资、销售、统计、纳税等功能的,都可以享受总部优惠政策。
据悉,“广西自贸三十条”力度大、含金量高、系统性强,主要体现在:突出支持产业发展,突出支持引进高端人才,突出增强片区自主发展能力。
支持政策的靶向就是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产业发展,“广西自贸三十条”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跨境产业、总部经济等方面提出多项优惠措施:一是先进制造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产业可享受免收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相当于企业所得税按9%的税率征收,还可以享受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的奖励;二是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产业可享受与先进制造业同等的优惠税率和贡献奖励幅度;三是跨境产业,中国-东盟特色优势跨境产业链、跨境金融、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发展以及面向东盟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权益类平台等,可享受地方经济贡献50%—70%的奖励;四是总部经济,总部企业落户开办可获得1亿元的奖励,还可给予地方经济贡献70%的奖励。
人才是制度创新、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广西自贸三十条”提出,对符合广西自贸试验区鼓励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年内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对打算长期在片区工作、符合各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等条件的外籍人才和留学生,给予工作许可、居留许可、教育医疗等便利,解决其后顾之忧。
为增强片区自主发展能力,“广西自贸三十条”提出四大举措:一是加大放权力度,将自治区级和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各片区;二是片区收入片区留用,5年内片区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大部分留存片区使用;三是各片区新增用地、能耗、环保等指标单列,政府债券重点向片区倾斜;四是支持片区开展市场化招商和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整体开发,5年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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