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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3年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主赛区设置在南宁市,同时计划在广西体育中心附近建设青运村,供参赛运动员入住。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五象新区体育产业组团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五象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四地块规划维护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五象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编号2-8-11地块、《南宁五象新区体育产业组团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编号A-2-1、A-4-1、A-4-4地块规划维护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地块位置
本次维护图则编号2-8-11地块位于歌海路以南、体强路以东。图则编号A-2-1地块位于花林路以西、庆歌路以南,A-4-1地块位于花林路以东、庆歌路以南,A-4-4地块位于秋月路以北、那黄大道以西。
二、维护理由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18日获得国务院批准承办2023年第三届青年运动会,主赛区设置在南宁市,同时计划在广西体育中心附近建设青运村,供参赛运动员入住,为完善青运村功能,须对《五象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编号2-8-11地块、《南宁五象新区体育产业组团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编号A-2-1、A-4-1、A-4-4地块用地性质、用地兼容性、容积率、建筑高度、机动车出入口等相关规划内容进行规划维护。
三、主要维护内容
(一)2-8-11地块细分为2-8-11-1和2-8-11-2地块,其中2-8-11-1用地面积106414平方米,2-8-11-2用地面积116107平方米,2-8-11-1地块为现状已建地块,此次维护根据现状已建规模将容积率由≤1.0调整为≤2.0,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28%,建筑限高由≤40M调整为≤100米。停车位由4个/100座位调整为0.8-1.1个/100㎡建筑面积。
2-8-11-2地块用地性质由体育场馆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1.0调整为≤3.0,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28%,绿地率由≥30%调整为≥35%,建筑限高由≤40M调整为≤80M(临水系一侧排建筑限高不超过60M),停车位由4个/100座位调整为1个/100㎡建筑面积;增加兼容商业(商业占比≤5%)。
控制导则增加第5、6、7条。其中第5条:设计海绵城市规划控制内容参照《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相关规定执行。第6条:2-8-11-2地块临水系一侧排建筑限高不超过60米。第7条:2-8-11-2地块预留公共活动场地,按广场用地进行建设指标控制。
城市设计指引增加第2条:空间设计丰富、错落,界面连续度高,环境设计绿化配置密度中等,高大植物比率偏低,植被形态、颜色、花期、香味搭配要求中等;小品设计精巧;允许户外广告设施;照明设计要求中等,应有裙楼、轮廓、立面照明。
(二)A-2-1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由51085㎡调整为40573㎡,容积率由>3.0且≤5.0调整为≤3.0,建筑密度由≤35%调整为≤28%,,绿地率由≥25%调整为≥35%,建筑限高由≤120M调整为≤80M,停车位0.8-1.1个/100㎡建筑面积调整为1个/100㎡建筑面积,增加兼容商业(商业占比≤5%)。增设18班幼儿园,且明确了具体位置设置于地块东南角,用地面积≥9180㎡。
(三)A-4-1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为30班小学,用地面积由23104㎡调整为28078㎡,用地规模由23104㎡调整为28078㎡,容积率由>3.0且≤5.0调整为≤1.2,建筑密度由≤35%调整为≤30%,绿地率由≥25%调整为≥40%,建筑限高由≤100M调整为≤15M,停车位0.8-1.1个/100㎡建筑面积调整为1-1.5个/100学生。
(四)A-4-4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中小学用地,为24班中学,用地规模由43234㎡调整为42901㎡,容积率>3.0且≤5.0调整为≤1.5,建筑密度由≤35%调整为≤30%,绿地率由≥25%调整为≥40%,建筑限高由≤100M调整为≤24M,停车位0.8-1.1个/100㎡建筑面积调整为1-1.5个/100学生。
其余规划指标不变(详见附件)。
四、公示地点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务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其他公示”栏;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8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758,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
特此公示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4日
维护前
维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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