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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广西加大城市住房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在南宁等地推进市场化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
本报讯(记者阮晓莹)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2020年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广西将加大城市住房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方案》提出,今年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7516套,其中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52个项目69850套,新开工(筹集)公共租赁住房7666套。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基本建成38936套,其中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在建项目880个40.7万套,全年基本建成35559套;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续建项目24个8779套,全年基本建成3377套。继续向全区城市困难群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或租赁补贴货币化保障。全年计划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9553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5906户。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南宁、柳州、梧州、钦州、百色市和贺州市平桂区市场化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示范小区建设。
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方面,《方案》明确,在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制度框架指导下,落实城市主体责任,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发挥住房保障在解决住房问题上的补位作用,加大对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实施分类保障,抓好住房保障政策的细化落实,将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覆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实现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贫困孤儿家庭、特困人员等城市困难群体,以及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和符合条件的青年医护人员、青年教师等新市民群体的精准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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