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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招"去库存"下半年房价稳步上涨或是新常态?

来源:房天下 2016-07-01 00:00:00

[摘要] 2016年已经过半,回顾上半年,就房地产市场来说,为了让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 及地方可谓政策频出,一片利好。南宁房天下精心制作《2016年南宁楼市上半年白皮书之政策篇》,从购房政策、房贷新政、公积金新政、房地产税以及不动产登记条例等多个方面详细解读2016年上半年南宁和全国的楼市政策走向。

2016年已经过半,回顾上半年, 出台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央行再次降息首套房首付2成、营改增、降低营业税、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利好政策效果逐渐凸显,各地楼市出现积极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态势稳定。南宁楼市紧跟政策大方向,4月29日去库存政策正式出台,2016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发展究竟如何?从过去这些年的经济发展来看,稳步上涨或是新常态?

南宁响应 楼市政策,积极推进“去库存”。值得一提的是,外地人购房多补贴1万元,据南宁市住房保障局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通知规定,非南宁市户籍的农民工等“新市民”在南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购房,选购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为家庭在南宁市 住房的,可领取1万元购房补助。

另外,自2016年7月4日起,南宁市区范围内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将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不动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本期南宁房天下精心制作《2016年上半年南宁楼市白皮书之政策篇》,为你解析2016年上半年南宁和的楼市政策。

一、南宁本地政策大盘点:

1、关键词: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暂停

从2016年3月31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 区直分 (以下简称区直分 )暂停办理异地贷款业务,恢复时间目前尚未确定。日前,区直分 发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的通知》,要求自3月31日起,区直分 对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发放,换句话说,要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要“排队放款”了。据悉,轮候情况将在区直分 门户网站(http://www.gxqzgjjfzx.com)公布,敬请各位缴存职工留意。

2016年4月29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 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对申请提取条件、提取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政策不再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对于提取时限也明确为需持装修 2年内一次性提取。

 2016年5月25日,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 发布《申请领取购房补助须知》,明确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办理预售许可未办理现售备案的楼盘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已办理现售备案的楼盘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的农民工等新市民或区内其他城市户籍家庭,在房源平台选购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 住房的,可申领10000元购房补助。在房源平台以外选购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 住房的,可申领6000元购房补助。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进行相应调整。需要说明的是,在5月1日营业税改 税后,税种虽然发生变化,但政策适用条件不变。

③住房公积金

规定对外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贷款给予支持,同时积极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惠及面。

④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市房产管理部门将搭建房源平台,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和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房源平台的房源价格应低于一般市场交易价格,为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进驻房源平台, 将对提供房源进驻房源平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实行阶段性购房补助,个人购买商业、办公房产的,按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30%给予购房补助;二是对于购买一定面积以上商业、办公用房的居民家庭,其子女可选择该商业、办公用房所属区域的公办义务 阶段 。

考虑到市场供需结构发生变化,为了解决供需结构矛盾问题,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房地产项目转型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国家支持的新型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以及调整商住比例、户型结构等方面,《通知》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⑦提升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

一是加快完善城市新区配套设施,对于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配套设施,如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以及周边 、医院、商场、养老、文体等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二是规范房屋使用管理,针对“住宅经商”扰民投诉较多的情况,《通知》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和市规划管理部门举报。

⑧加强市场监测和舆论引导方面

一是市房产管理部门将继续及时向社会发布房地产市场交易和库存信息,引导合理住房消费,二是在舆论宣传方面,对于一些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相关 职能部门要及时澄清,并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4、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自2016年7月4日起,在南宁市市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范围包括:集体土地 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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