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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南宁预计有9宗地块将挂牌出让,合计654026.3平方米(折合981.038亩),其中住宅地有5宗,约779.485亩。
GC2021-010地块
地块位置:青秀区仙葫大道南面、牛湾半岛
出让面积:239303.87㎡(折合358.956亩)
450103450001GB00135(地块一):21786.96㎡(折合32.68亩)
450103450001GB00136(地块二):36380.26㎡(折合54.57亩)
450103450001GB00137(地块三):26313.67㎡(折合39.471亩)
450103450001GB00138(地块四):33092.98㎡(折合49.639亩)
450103450001GB00139(地块五):41435.43㎡(折合62.153亩)
450103450001GB00140(地块六):52323.92㎡(折合78.486亩)
450103450001GB00143(地块九):27970.65㎡(折合41.956亩)
土地用途:
450103450001GB00135(地块一):文化设施用地
450103450001GB00136(地块二):娱乐康体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450103450001GB00137(地块三):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50103450001GB00138(地块四):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50103450001GB00139(地块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50103450001GB00140(地块六):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50103450001GB00143(地块九):文化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450103450001GB00135(地块一):50年
450103450001GB00136(地块二):40年
450103450001GB00137(地块三):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450103450001GB00138(地块四):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450103450001GB00139(地块五):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450103450001GB00140(地块六):餐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450103450001GB00143(地块九):50年
土地规划:
450103450001GB00135(地块一):容积率>0.1且≤0.5,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5米。
450103450001GB00136(地块二):容积率>0.5且≤1.0,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15米。
450103450001GB00137(地块三):容积率>1.2且≤2.5,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3%,其余为居住。
450103450001GB00138(地块四):容积率>1.5且≤2.8,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3%,其余为居住。
450103450001GB00139(地块五):容积率>1.5且≤2.8,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3%,其余为居住。
450103450001GB00140(地块六):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20%且≤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50米。餐饮、住宅建筑面积分别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17%、40%-45%,其余为零售商业。
450103450001GB00143(地块九):容积率>0.1且≤0.5,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5米。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配建两所幼儿园,均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规划幼儿园一位于地块三西南侧,用地面积约6952㎡,建筑面积不少于7260.2㎡;规划幼儿园二位于地块五西南侧,用地面积约7053㎡,建筑面积不少于7260.2㎡。
配建一所小学,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用地面积约21748㎡,建筑面积不少于34515㎡。配建一所中学,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用地面积约26549㎡,建筑面积不少于31900㎡。
社区卫生服务站2处,设于地块三、地块五,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5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设于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建筑面积设置,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党群服务中心设于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建筑面积设置,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文化活动站设于地块五,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应有专用出入口;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管理用房等按规定设置。
主要建设要求
1.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九上建设的物业100%产权面积由竞得人自主持有,持有时间不得低于20年。
2.地块一和地块九文化设施用地,竞得人须在地块一范围内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的文化艺术中心;
3.地块九范围内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的青少年活动基地;
4.地块二娱乐康体用地,竞得人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医养管理、健康活动的养生康体中心。
(三)地块六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滨水风情商业街区。
地块一出让起始价为11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740万元;
地块二出让起始价为16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1900万元;
地块三出让起始价为46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3700万元;
地块四出让起始价为50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5100万元;
地块五出让起始价为50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6400万元;
地块六出让起始价为4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6300万元;
地块九出让起始价为11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940万元。
挂牌方式: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7个地块整体作为一个标的出让。
挂牌时间: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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