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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南宁共有16宗地块将挂牌出让,其中有9宗商住用地,共1091.016亩(779396.48平方米)。
GC2020-106地块
地块位置:青秀区三帽岭路两侧、虎岭大道北侧
出让面积:出让总面积为87619.68平米(折合131.430亩)
450103450003GB00116宗地(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35567.27平方米(折合53.351亩)
450103450003GB00117宗地(地块二)实际出让面积29002.01平方米(折合43.503亩)
450103450003GB00118宗地(地块三)实际出让面积23050.40平方米(折合34.576亩)
土地用途:
地块一:城镇住宅
地块二:科研、商务金融、旅馆
地块三:城镇住宅
土地使用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科研用地5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旅馆用地40年。
土地规划:地块一、地块三容积率均>1.5且≤2.0,建筑密度均≥22%且≤30%,绿地率均≥35%,建筑高度均≤60米;地块二容积率>2.8且≤3.5,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10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商务及旅馆建筑面积分别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5%-31%,15%-20%,其余为科研。
该项目配套12班幼儿园一处,位于地块一西侧(不纳入出让范围),用地面积约6179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
主要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引入一家世界50强钢铁企业(竞得人是世界50强钢铁企业的除外),以世界钢铁协会《世界钢铁统计数据2019》发布的排名为主,发展金属材料相关的科研、金融、贸易、物流、智能制造、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
(二)竞得人须在地块二内打造一家金属材料相关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研发高性能金属材料,研究应用绿色、智能制造工艺,突破产业关键性技术,并具备重要专用设备、材料的研发能力。项目所建的企业技术中心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内获得自治区发改委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年内获得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期间研发投入逐步落实到科研项目并逐年增加,具体为:产业园2021年研发投入将不低于5亿元;2022年研发投入将不低于6亿元;2025年研发投入将不低于22亿元;2026年研发投入将不低于25亿元。
(三)项目地块二科研、商务金融、旅馆用地所建物业100%产权面积由竞得人自主持有,持有时间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期间不得抵押和转让。
(四)竞得人须在项目地块一、三内总共自持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社会租赁房,自持日期自房屋首次登记之日起算,自持时间不少于5年,自持期间不得办理该部分住宅的预售(现售)许可证;项目地块一、三自持部分之外的住宅销售对象为地块二入驻的世界50强钢企企业内部人才,在办理该部分住宅预售许可证前,该世界50强钢企须将企业内部人才名单报市住建局备案,由市住建局按名单审核后核发合同备案证明,该部分住宅自销售对象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上市交易,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上进行备注。
揭牌时间: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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